第四個沉思---論真理和錯誤 節錄自《第一哲學沉思集》---作者:笛卡兒

    這幾天我已經習慣於從感官裡把我的精神擺脫出來,我又正好看出關於物體性的東西有很少是我們認識得準確的,關於人的精神有更多的東西是我們認識 的,關於上帝本身我們認識的還要更多,這樣,我現在把我的思維從考慮可感覺或可想像的東西上轉到考慮完全脫離物質、純粹精神的東西上去就毫無困難了。

    關於人的精神,既然它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一個沒有長寬厚的廣延性、沒有一點物體性的東西,那麼我的這個觀念當然比任何物體性的東西的觀念都要無 比地清楚。而且當我考慮到我懷疑,也就是說我是一個不完全的、依存於別人的東西的時候,在我心裡就十分清楚明白地出現一個完全的、不依存於別人的存在體的 觀念,也就是上帝的觀念;單就這個觀念之存在於我心裡,或者具有這個觀念的我是存在的,我就得出上帝是存在的而我的存在在我的生命的每一時刻都完全依存於 他這樣的結論,這個結論是如此地明顯,以致我不認為有什麼能比這件事更明確、更可靠地為人的精神所認識的了。因此我覺得我已經發現了一條道路,順著這條道 路我們就能從深思真實的上帝(在上帝裡邊包含著科學和智慧的全部寶藏)走到認識宇宙間的其他事物。

    因為,首先,我看出他絕對不能騙我,因為凡是欺騙都含有某種不完滿性;而且即使能夠騙人好像標誌著什麼機智和能力,不過,想要騙人卻無疑地證明是一種缺陷或惡意。因此在上帝裡邊不可能有欺騙。

    其次,我體驗到在我自己的心裡有某一種判斷能力,這種能力和我所具有的其他一切東西一樣,無疑是我從上帝那裡接受過來的;而且,因為他不想騙我, 所以他肯定沒有給我那樣的一種判斷能力,讓我在正當使用它的時候總是弄錯。因此我認為假如不是從這裡得出我永遠不會弄錯這樣的結論的話,那麼對這個真理就 再沒有可懷疑的了;因為,如果凡是我所有的都是來自上帝的,如果他沒有給我弄錯的能力,那麼就應該說,我決不應該弄錯。真地,當我單單想到上帝時,我在心 裡並沒發現什麼錯或假的原因;可是,後來,當我回到我自己身上來的時候,經驗告訴我,我還是會犯無數錯誤的,而在仔細追尋這些錯誤的原因時,我注意到在我 的思維中不僅出現一個實在的、肯定的上帝觀念,或者一個至上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同時,姑且這樣說,也出現一個否定的、「無」的觀念,也就是說,與各種類 型的完滿性完全相反的觀念;而我好像就是介乎上帝與無之間的,也就是說,我被放在至上存在體和非有在體之間,這使得我,就我是由一個至上存在體產生的而 言,在我心裡實在說來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引導我到錯誤上去;但是,如果我把我看成是以某種方式分享了無或非存在體,也就是說,由於我自己並不是至上存在體, 我處於一種無限缺陷的狀態中,因此我不必奇怪我是會弄錯的。    

    這樣一來,我認識到,錯誤,就其作為錯誤而言,並不取決於上帝的什麼實在的東西,而僅僅是一種缺陷,從而對於犯錯誤來說,我不需要有上帝專門為這個目的而給我什麼能力,而是我所以有時弄錯是由於上帝給了我去分辨真和假的能力對我來說並不是無限的。    

    雖然如此,我還不完全滿足;因為,錯誤並不是一種純粹的否定,也就是說,不是單純的缺陷或者缺少我不應該有的什麼完滿性,而是缺少我似乎應該具有 的什麼認識。而且,在考慮上帝的性質時,我認為,如果說他給了我某種不完滿的,也就是說,缺少什麼必不可少的完滿性的功能的話,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工匠 越是精巧熟練,從他的手裡做出來的活計就越是完滿無缺的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麼我們可以想像由一切事物的至高無上的創造者所產生的東西,有哪一種在其各個 部分上不是完滿、完全精巧的呢?當然,毫無疑問,上帝沒有能把我創造得永遠不能弄錯;同時的確他也總是願意要最好的東西。那麼弄錯比不弄錯對於我更有好處 嗎?   

    仔細考慮一下之後,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智慧理解不了為什麼上帝做了他所做的事,這我倒也不必奇怪;同樣,我也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他的存在,因為我 通過經驗也許看到其他許多東西而不能理解上帝為什麼以及怎樣產生了它們。因為,既然已經知道了我的本性是極其軟弱,極其有限的,而相反,上帝的本性是廣大 無垠、深不可測、無限的,我再也用不著費事就看出他的潛能裡有無窮無盡的東西,這些東西的原因超出了我精神的認識能力。光是這個理由就足以讓我相信:人們 習慣於從目的裡追溯出來的所有這一類原因都不能用於物理的或自然的東西上去;因為,去探求和打算發現上帝的那些深不可測的目的,我覺得那簡直是狂妄已極的 事。   

    再說,我還想到,當人們探求上帝的作品是否完滿時,不應該單獨拿一個造物孤立起來看,而應該總地把所有的造物都合起來看。因為,如果它是獨一無二 的,它也許能有什麼理由好像是十分不完滿的;可是,如果把它看成是這個宇宙整體的一部分,它在它的本性上就是非常完滿的。而且,自從我故意懷疑一切事物以 來,雖然我僅僅肯定地認識了我的存在和上帝的存在,可是自從我認出了上帝的無限潛能以來,我就不能否認他也產生了其他很多東西,或者至少它能夠產生那些東 西,因而我也不能否認我存在並且被放在世界裡,作為一切存在的東西的整體的一個部分。在這以後,更進一步看看我,並且考慮一下哪些是我的錯誤(只有這些錯 誤才證明我不完滿),我發現這是由兩個原因造成的,即由於我心裡的認識能力和選擇能力或由於我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說,由於我的理智,同時也由於我的意志。 因為單由理智,我對任何東西都既不加以肯定,也不加以否定,我僅僅是領會我所能領會的東西的觀念,這些觀念是我能夠加以肯定或否定的。可是在把理智這樣地 加以嚴格觀察之後,可以說,在它裡邊決找不到什麼錯誤,只按照「錯誤」這個詞的本身意義來說。而且,雖然在世界上也許有無窮無盡的東西在我的理智裡邊我沒 有任何觀念,卻不能因此就說它缺少這些觀念,好像欠了它的本性什麼東西似的,而僅僅是它沒有那些觀念;因為,事實上沒有任何理由能夠證明上帝本來應該給我 比他已經給我的那些認識功能更大、更廣一些的認識功能;並且不管我把它想成是多麼精巧熟練的工匠,我也不應該因此就認為他本來應該把他可以放到幾個作品裡 的完滿性全部放到每一個作品裡。我也不能埋怨上帝沒有給我一個相當廣泛、相當完滿的自由意志或意志,因為事實上我體驗出這個自由意志或意志是非常大、非常 廣的,什麼界限都限制不住它。而且我覺得在這裡很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心裡的其他一切東西里,沒有一個能再比它更大、更完滿的了。因為,舉例來說,如果我考 慮在我心裡的領會功能,我認為它是很狹小,很有限的,而同時,我給我提供另外一個功能的觀念,這個觀念要廣闊得多,甚至是無限的;僅僅從我能給我提供其觀 念這一事實,我就毫無困難地認識到這個觀念是屬於上帝本性的。如果我用同樣方式檢查記憶,或者想像,或者別的什麼功能,我找不出任何一種能力在我之內不是 非常小,不是有限的,而在上帝之內不是廣大無垠,不是無限的。我體驗到,在我之內只有意志是大到我領會不到會有什麼別的東西比它更大,比它更廣的了。這使 我認識到,我之所以帶有上帝的形象和上帝的相似性的,主要是意志。因為,雖然意志在上帝之內比在我之內要大得無法比擬,不論是在認識和能力方面(因為認識 和能力在意志裡結合到一起使意志更有力量,更有實效),或者是在事物方面(因為意志無限地擴展到更多的東西上),如果我把意志形式地、恰如其份地對它本身 加以考慮的話,那麼我就覺得它就不是更大。因為它僅僅在於我們對同一件事能做或不能做(也就是說,肯定它或否定它,追從它或逃避它),或者不如說,它僅僅 在於為了確認或否認、追從或逃避理智向我們提供的東西,我們做得就好像並不感覺到有什麼外在的力量驅使我們似的。因為,為了能夠自由,我沒有必要在相反的 兩個東西之間選擇這一個或那一個上抱無所謂的態度;而是,我越是傾向於這一個(無論是由於我明顯地認識在那裡有善和真,或者由於上帝是這樣地支配了我的思 想內部),我選擇得就越自由,並且採取了這一個;而且,上帝的恩寵和自然的知識當然不是減少我的自由,而是增加和加強了我的自由。因此,當我由於沒有任何 理由迫使我傾向於這一邊而不傾向於那一邊時,我所感覺到的這種無所謂的態度不過是最低程度的自由。

    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與其說是在意志裡表現出一種完滿性,不如說是在知識裡表現出一種缺陷;因為,如果我總是清清楚楚地認識什麼是真,什麼是善,我就決不會費事去掂算我到底應該採取什麼樣的判斷和什麼樣的選擇了,這樣我就會完全自由,決不會抱無所謂的態度。    

    從所有這些,我認識到,我錯誤的原因既不是意志的能力本身(它是我從上帝那裡接受過來的),因為它本性是非常廣泛、非常完滿的;也不是理解的能力 或領會的能力,因為,既然我用上帝所給我的這個能力來領會,那麼毫無疑問,凡是我所領會的,我都是實事求是地去領會,我不可能由於這個原故弄錯。那麼我的 錯誤是從哪裡產生的呢?是從這裡產生的,即,既然意志比理智大得多、廣得多,而我卻沒有把意志加以同樣的限制,反而把它擴展到我所理解不到的東西上去,意 志對這些東西既然是無所謂的,於是我就很容易陷於迷惘,並且把惡的當成善的,或者把假的當成真的來選取了。這就使我弄錯並且犯了罪。    

    舉例來說,過去這幾天我檢查了是否有什麼東西在世界上存在,並且認識到僅僅由於我檢查了這一問題,因而顯然我自己是存在的,於是我就不得不做這樣 的判斷,即我領會得如此清楚的一件事是真的,不是由於什麼外部的原因強迫我這樣做,而僅僅是因為在我的理智裡邊的一個巨大的清楚性,隨之而來的就是在我的 意志裡邊有一個強烈的傾向性;並且我越是覺得不那麼無所謂,我就越是自由地去相信。相反,目前我不僅知道由於我是一個在思維的什麼東西因而我存在,而且在 我心裡出現某一種關於物體性的本性的觀念,這使我懷疑在我之內的這個在思維著的本性,或者不如說,我之所以為我的那個東西是否與這個物體性的本性不同,或 者是否二者是一個東西。我現在假定我還不認識有任何理由使我相信後一種而不相信前一種。因此對於否認它或肯定它,或者甚至不去加以任何判斷,我都完全無所 謂。    

    而且這種無所謂不僅擴展到理智絕對認識不到的東西上去,而且一般也擴展到(當意志考慮到這些東西時)理智不能完全清楚地發現所有這些東西的程度。 因為,不管使我傾向於當我判斷什麼事情時我改採取的猜測的可能性有多大,單是這一認識的理由(即這些不過是一些猜測,而不是可靠的、無可置疑的),就足以 給我機會去做出相反的判斷。這幾天我充份體驗到,當我把我以前當作非常真確的一切事物都假定是假的,光是從這裡我就看出了我們所以對這些事物採取某種懷疑 的態度。

    可是,如果我對我沒有領會得足夠清楚、明白的事情不去判斷,那麼顯然是我把這一點使用得很好,而且我沒有弄錯。可是如果我決定去否定它或肯定它, 那麼我就不再是像我應該做的那樣去使用我的自由意志了;如果我肯定了不是真的東西,那麼顯然我是弄錯了。即使我判斷對了,這也不過是碰巧罷了,我仍然難免 弄錯,難免不正確地使用我的自由意志。因為,自然的光明告訴我們,理智的認識永遠必須先於意志的決定。構成錯誤的形式就在於不正確地使用自由意志上的這種 缺陷上。我說,缺陷在於運用(因為運用是我來運用),而不在於我從上帝接受過來的能力,也不在於從上帝來的運用。因為,我當然沒有任何理由埋怨上帝沒有給 我一個比我從他那裡得來的那個智慧更有才能的智慧,或比那個自然的光明更大的自然的光明,因為事實上不理解無窮無盡的事物,這是有限的理智的本性,是一個 天生就是有限的本性。但是我有一切理由感謝他,因為他從來沒有欠過我什麼,卻在我之中給了我少量的完滿性,我決沒抱不正確的情緒,設想他不該把他所沒有給 我的其他完滿性取消了或不給我。我也沒有理由埋怨他給了我一個比理智更廣大的意志,因為意志只在於一件事,並且它的主體就像是不可分似的,它的本性看來是 這樣的,不管從它身上拿掉了什麼都會把它毀滅。而且,當然,它擴展得越廣,我就越要感謝把它給了我的那個人的好心。最後,我也不應該埋怨上帝助長我做成這 個意志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弄錯了的那些判斷,因為這些行為既然是取決於上帝的,所以就是完全真實的、絕對善良的;在某種意義上,我能夠做成這些行為比我不 能做成這些行為,在我的本性上有著更多的完滿性。至於缺陷(錯誤和犯罪的形式的理由就在於缺陷),它不需要上帝方面的什麼助長,因為它不是一個東西,也不 是一個存在體,而且因為假如把它連繫到上帝上去,把上帝當做它的原因,那麼它就不能叫做缺陷,而應該叫做否定,按照學院所給的這兩個詞的意義來說。     

    因為事實上,假如說上帝並沒有給我自由讓我對於在他沒有在我的理智裡放進一種清楚、明白的認識的某些事物上去下判斷或者不去下判斷,這也不是在上 帝方面的一種不完滿,而無疑地是在我方面的不完滿,是我沒有使用好這個自由,因為是我在我領會得不清楚和糊裡糊塗的一些事物上鹵莽地下了判斷。

    可是,我看得出,雖然我一直是自由的,並且具有少量的認識,也就是說,上帝在把一種清楚、明白的智慧給了我的理智,使我對於一切事物用不著我加以 絲毫考慮時,或者他僅僅把我在領會得不清楚、不明白時永遠不去對任何事物下判斷這樣的一個決心深深地刻在我的記憶裡,使我永遠忘不了它,那麼他本來是很容 易使我決不弄錯的。而且我看出來,只要我把我自己看成是獨一無二的,就好像世界上只有我自己似的,如果上帝把我造成為永遠不弄錯,那麼我就會比我現在完滿 得多。可是我不能因此就否認在某種意義上,宇宙的某幾個部分難免錯誤比一切部分都錯誤,會有更大的完滿性。而且上帝在把我投入世界中時,如果沒有想把我放 在最高貴、最完滿的東西的行列裡去,我也沒有任何權利去埋怨。甚至我有理由滿意:如果他沒有給我由於我前面說過的第一個辦法而不犯錯誤的能力(這種能力取 決於我對於我所能夠考慮的一切事物的一種清楚、明白的認識),他至少在我的能力裡邊留下了另外一種辦法,那就是下定決心在我沒有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以前無 論如何不去下判斷。因為,雖然我看到在我的本性中的這種缺陷,即我不能不斷地把我的精神連到一個同一的思想上,可是我仍然由於一種專心一致的並且時常是反 覆的沉思,能夠把它強烈地印到我的記憶中,使我每次在需要它的時候不能不想起它,並且由於這種辦法能夠得到不致犯錯誤的習慣。而且,由於人的最大的、主要 的完滿性就在於此,我認為我從這個「沉思」裡獲益不淺,因為我發現了虛假和錯誤的原因。    

    而且當然,除了我所解釋的那個原因以外不能還有其他原因了。因為每當我把我的意志限制在我的認識的範圍之內,讓它除了理智給它清楚、明白地提供出 來的那些事物之外,不對任何事物下判斷,這樣我就不致於弄錯;因為凡是我領會得清楚、明白的,都毫無疑問地是實在的、肯定的東西,從而它不能是從無中生出 來的,而是必然有上帝作為它的作者。上帝,我說,他既然是至上完滿的,就決不能是錯誤的原因;因此一定要斷言:像這樣一種領會或者像這樣一個判斷是真實 的。    

    此外,今天我不但知道了必須避免什麼才能不致犯錯誤,而且也知道了我必須做什麼才能認識真理。因為,如果我把我的注意力充份地放在凡是我領會得完 滿的事物上,如果我把這些事物從其餘的、我所理解得糊裡糊塗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我當然就會認識真理。這就是我今後將要認真加以注意的。    









笛卡兒

1596年3月31日生於法國安德爾-盧瓦爾省笛卡爾-1650年2月11日逝於瑞典斯德哥爾摩),法國哲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他對現代數學 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因將幾何坐標體系公式化而被認為是解析幾何之父。他還是西方現代哲學思想的奠基人,是近代唯物論的開拓者提出了「普遍懷疑」的主 張。他的哲學思想深深影響了之後的幾代歐洲人,開拓了所謂「歐陸理性主義」哲學。

生平

笛卡爾出身於一個地位較低的貴族家庭,父親是布列塔尼議會的議員。1歲多時母親患肺結核去世,而他也受到傳染,造成體弱多病。母親去世後,父親移居他鄉並再婚,而把笛卡爾留給了他的外祖母帶大,自此父子很少見面,但是父親一直提供金錢方面的幫助,使他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

在他8歲時笛卡爾就進入拉夫賴士(La Flèche)的耶穌英語會學校接受教育,受到良好的古典學以及數學訓練。1613年到普瓦捷大學學習法律,1616年畢業。畢業後笛卡爾一直對職業選擇 不定,又決心遊歷歐洲各地,專心尋求「世界這本大書」中的智慧。因此他於1618年在荷蘭入伍,隨軍遠遊。

笛卡爾對數學的興趣就是在荷蘭當兵期間產生的。一次他看到軍營公告欄上用佛萊芒語寫的數學問題徵答引起了興趣,並且讓一位他當兵的朋友,進行了翻譯。他的 這位朋友在數學和物理學方面有很高造詣,很快成為了他的老師。4個月後,他寫信給這位朋友,「你是將我從冷漠中喚醒的人...」,並且告訴他,自己在數學 上有了4個重大發現。可惜的是這些發現現在已經無從知道了。
26歲時,笛卡爾變賣掉父親留下的資產,用4年時間遊歷歐洲,其中在意大利住了2年,隨後定居巴黎。 1621年笛卡爾退伍,並在1628年移居荷蘭,在那裡住了20多年。在此期間,笛卡爾專心致力於哲學研究,並逐漸形成自己的思想。他在荷蘭發表了多部重 要的文集,包括了《方法論》、《形而上學的沉思》(Méditations métaphysiques)和《哲學原理》(Les Principes de la philosophie)等。

1649年笛卡爾受瑞典女王之邀來到斯德哥爾摩,但不幸在這片「熊、冰雪與岩石的土地」上得了肺炎,並在1650年2月去世。1663年他的著作在羅馬和巴黎被列入禁書之列。1740年,巴黎才解除了禁令,那是為了對當時在法國流行起來的牛頓世界體系提供一個替代的東西。

哲學思想

笛卡爾被廣泛認為是西方現代哲學的奠基人,他第一個創立了一套完整的哲學體系。哲學上,笛卡爾是一個二元論者以及理性主義者。笛卡爾認為,人類應該可以使 用數學的方法──也就是理性──來進行哲學思考。他相信,理性比感官的感受更可靠。(他舉出了一個例子:在我們做夢時,我們以為自己身在一個真實的世界 中,然而其實這只是一種幻覺而已,參見莊周夢蝶)。他從邏輯學、幾何學和代數學中發現了4條規則:

1.除了清楚明白的觀念外,絕不接受其他任何東西;
2.必須將每個問題分成若干個簡單的部分來處理;
3.思想必須從簡單到複雜;
4.我們應該時常進行徹底的檢查,確保沒有遺漏任何東西。

笛卡爾將這種方法不僅運用在哲學思考上,還運用於幾何學,並創立了解析幾何。

由此,笛卡爾第一步就主張對每一件事情都進行懷疑,而不能信任我們的感官。從這裡他悟出一個道理:他必須承認的一件事就是他自己在懷疑。而當人在懷疑時, 他必定在思考,由此他推出了著名的哲學命題──「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笛卡爾將此作為形而上學中最基本的出發點,從這裡他得出結論,「我」必定是一個獨立於肉體的、在思維的東西。笛卡爾還試圖從該出發點證明出上帝 的存在。笛卡爾認為,我們都具有對完美實體的概念, 由於我們不可能從不完美的實體上得到完美的概念,因此有一個完美實體──既上帝──必定存在。從所得到的兩點出發,笛卡爾再次證明,現實世界中有諸多可以 用理性來察覺的特性,既它們的數學特性(如長、寬、高等),當我們的理智能夠清楚地認知一件事物時,那麼該事物一定不會是虛幻的,必定是如同我們所認知的 那樣。

雖然笛卡爾證明了真實世界的存在,他認為宇宙中共有2個不同的實體,既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靈魂」和「擴延」),兩者本體都來自於上帝,而上帝是獨立存 在的。他認為,只有人才有靈魂,人是一種二元的存在物,既會思考,也會佔空間。而動物只屬於物質世界。 笛卡爾強調思想是不可懷疑的這個出發點,對此後的歐洲哲學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但是它的基礎,「我思故我在」被後人證明是並不十分可靠的,因為該公式其實是 建基於承認思想是一個自我意識這一隱蔽著的假設上的,如果擯棄了自我意識,那麼笛卡爾的論證就失敗了。而笛卡爾證明上帝存在的論點,也下得很匆忙。

對科學的貢獻

笛卡爾對數學最重要的貢獻是創立了解析幾何。笛卡爾成功地將當時完全分開的代數和幾何學聯繫到了一起。在他的著作《幾何》中,笛卡爾向世人證明,幾何問題 可以歸結成代數問題,也可以通過代數轉換來發現、證明幾何性質。笛卡爾引入了坐標系以及線段的運算概念。笛卡爾在數學上的成就為後人在微積分上的工作提供 了堅實的基礎,而後者又是現代數學的重要基石。

此外,現在使用的許多數學符號都是笛卡爾最先使用的,這包括了已知數a, b, c以及未知數x, y, z等,還有指數的表示方法。他還發現了凸多面體邊、頂點、面之間的關係,後人稱為歐拉-笛卡爾公式。還有微積分中常見的笛卡爾葉形線也是他發現的。 在物理學方面,笛卡爾也有所建樹。他在《屈光學》中首次對光的折射定律提出了理論論證。他還解釋了人的視力失常的原因,並設計了矯正視力的透鏡。力學上笛 卡爾則發展了伽利略運動相對性的理論,強調了慣性運動的直線性。笛卡爾發現了動量守恆原理。他還發展了宇宙演化論、漩渦說等理論學說,雖然具體理論有許多 缺陷,但依然對以後的自然科學家產生了影響。 他還用光的折射定律解釋彩虹現象,並且通過元素微粒的旋轉速度來分析顏色。





【新】讀書人 's 靜心居 & 高爾夫人生(PIXNET本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rhung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